各有关教学学院、有关毕业生:
根据学校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和《华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(修订)的通知》(华师[2021]144号)文件规定,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现将我校2022年冬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申请条件 (学生类型) |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(各类考生) |
思想政治 |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制度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,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。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,在纪律处分解除之后方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。品行端正,恪守学术道德规范,坚持学术诚信,无考试作弊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。 |
学业水平 |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:达到毕业条件,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,且在学习年限内通过我校指定的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。 |
外国语水平 | 在学习年限内,参加以下考试之一并获得规定的通过成绩:1.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2.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笔试成绩合格;3.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;4.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(非互认)(外语类专业第二外语语种)考试成绩合格;5.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《大学英语》(B、C)成绩80分或以上。 |
申请时限 | 申请授予学位的时间不得晚于毕业证书签发时间6个月。本次申请仅受理2022年6月毕业的自考本科毕业生。 |
1.2022年11月1日至11月4日,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,按附件1指引登录《2022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报系统学生端操作指南》填报相关资料。在线填写的申报资料将作为审核、办理学位证书的唯一依据,请各位毕业生务必仔细阅读相关说明,准确无误填报各项内容。
2.提供学位外语成绩核查材料:全国大学英语四级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、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《大学英语》(B、C)成绩,须按申报系统提示上传相关的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;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(非互认)(外语类专业第二外语语种)考试成绩则由上级部门提供考生原始数据,学生无须另外上传成绩单扫描件。
3.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除填写基本申报资料外,还须完成以下事项:①在学位申报系统中上传本科毕业证书(如未领取毕业证书可上传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)及有效身份证扫描件、学位证书相片电子版(蓝底彩色,像素为180×240的JPG文件)。②在11月4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邮寄到: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西丽湖校区日新楼南702联系人:李老师,联系电话:13543276535.a)网上填写后打印的申请表一式一份;b)蓝底彩色大一寸正面免冠照两张(必须与上传电子相片一致,且须在每张纸质相片后面写上姓名),相片粘贴在申请表的“学位证书相片暂贴处”。
4.我院于11月4日前,在成人学士学位申报系统中对学生申报资料进行初审,初审后将锁定网上申报资料不能进行修改。学生可在11月中旬登陆学位申报系统查看初审结果,如有异议,须于11月11日前向相关教学学院提出申诉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诉权利。
附件1:2022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士学位申报系统学生端操作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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